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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公告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05/31 16:54浏览次数:

化工学院2021届本科生,定于202165日(星期六)8:00-17:00长江大学东校区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欢迎相关专业师生莅临指导。

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组别 答辩组成员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参加答辩学生
组长 成员 秘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材1组 米远祝 赵庆美 侯明波 江宇

江宇(兼) 20210605   8:00-17:00 13-C-316 高材11701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材2组 颜学敏 肖围 邓飞 苏高申 邓晓清
邓晓清(兼) 20210605   8:00-17:00 13-C-317 高材11702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材3组 高林 周智敏 曲宝龙 李传华

李传华(兼) 20210605   8:00-17:00 13-C-318 高材11703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1组 李克华 石东坡 李颢 舒福昌 李赓
李赓(兼) 20210605   8:00-17:00 13-D-322 化工(工艺)11701(1-22号)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2组 尹先清 田明磊 王齐 付家新 朱生华
朱生华(兼) 20210605   8:00-17:00 13-D-323 化工(工艺)11701(23-24号)
    化工(工艺)11702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3组 郑延成 吴洪特 王任芳 岳前升 张娇玉
张娇玉(兼) 20210605   8:00-17:00 13-C-319 化工(炼制)11701
应用化学 应化1组 罗跃 余维初 丁康乐 杨欢 卢福伟
卢福伟(兼) 20210605   8:00-17:00 13-D-324 应化11701
    应化11702(30-33号)
应用化学 应化2组 王松 王正良 王昌军 罗霄 于小荣 吴娟 罗霄(兼) 20210605   8:00-17:00 13-D-325 应化11702(1-29号)
应用化学 应化3组 王志龙 李水清 任朝华 罗春芝 张建国
李水清(兼) 20210605   8:00-17:00 13-D-326 应化产11701
化学 化学1组 秦少雄 向  景 艾俊哲 王兰洁 胡琳莉
胡琳莉(兼) 20210605   8:00-17:00 13-C-417 化学11701(1-16)
化学 化学2组 于冰川 童金强 谷惠文 马兆菲 陈  颖
陈  颖(兼) 20210605   8:00-17:00 13-C-418 化学11701(17-31)
环境工程 环工1组 魏平方 陈武 李方敏 班兴文 侯延军
杨宏宇 20210605   8:00-17:00 13-C-419 环工11701
环境工程 环工2组 李凡修 黄河 王志权 朱米家 李中宝
陶雨芳 20210605   8:00-17:00 13-C-420 环工11702



特别提示:

答辩前必须完成查重检测,否则按如下情况处理。

1.检测结果分类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一般重复。

B

30%<   R<50%

中度重复,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重度重复,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由指导老师审核确认不存在抄袭行为的,可直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答辩。

3.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不允许参加第一次答辩,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不大于30%者,由指导老师和学院指定的另外一位审阅人进行审核,确认无抄袭行为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的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答辩,且最终成绩不能评为良好等级。复检仍大于30%者,则按检测结果类别为C类进行处理。

4.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50%的学生(C类),经指导教师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答辩资格,并通知学生本人跟随下一年级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