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 童志明 等 11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7 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8062047(书记办公室)8060650(院办)
电子邮箱guisliu@163.com或者hgxy@yangtzeu.edu.cn
附:拟确定(或认定)童志明 等11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