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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2/04/08 15:03浏览次数:

化工学院2021级本科生总数362名,其中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本科生采用大类招生,学生人数分别为157名和136名,环境工程专业学生69名。根据长江大学文件《关于印发《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大校发【2019】260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和做好化工学院2021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化工学院2021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本次专业分流涉及2021级化工与制药类类和化学类学生。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2021级化工与制药类和化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组 长:颜学敏、刘桂生

副组长:吴爱斌、李秋果

成员:李水清、石东坡、米远祝、舒文明、严瑾

秘书:邹华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自愿申请基础上,学院适当引导和调配,激发各专业内生动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和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参考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按必修课绩点排名取得选择专业或方向优先权。

2、拟新产生10个班级,其中化学(师范)专业2个班,应化专业3个班(含产业班),化工专业3个班,高材专业2个班。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分流前

分流后/新建班级

大类专业名称

分流前总人数

班级名称

专业名称(全称)

计划班级人数

新建班级数

1

化工类

157

化工12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32

5

2

化工12102

化学工程与工艺

31

3

化工12103

化学工程与工艺

31

4

高材12101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1

5

高材12102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2

6

化学类

136

应化12101

应用化学(油气田应用化学)

27

5

7

应化12102

应用化学(精细化工及助剂)

27

8

应化产12101

应用化学(产业计划)

27

9

化学12101

化学(师范)

27

10

化学12102

化学(师范)

28

、具体工作程序

1、指导与摸底阶段(4月9日-4月11日)

通过专业导学课程、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2、申报阶段(4月12日-4月13日)

学生按班级为单位,根据自己意愿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在填写过程中不允许有涂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年级辅导员。

3、分流阶段(4月14日-4月17日)

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依据分流原则进行分流,按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确定各专业的班级学生名单。

4、公示上报(4月18日-4月20日)

各专业班级学生最终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5、未尽事宜由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工作时间节点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4月8日前

制订并发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办

4月9-11日

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

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学工办

4月12-13日

学生填报志愿

学工办

4月14-17日

统计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学工办、教学办

4月18-20日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教学办

4月20日

专业分流班级名单报教务处

教学办

 

五、工作要求

专业分流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资料的归档、存档工作。

                                                                       化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2022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