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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4 17:51:31阅读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89号)和《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制定了《化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现将化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学校、无故欠缴学费、违纪违规等明确规定不能参评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1.2020级、2021级研究生奖励标准及名额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万元/学年) 奖励名额(2020级) 奖励名额(2021级)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 6 5 二等 0.8 15 15 三等 0.4 29 29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2 1 2 二等 1 1 3 2.2021级研究生奖励标准及名额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万元/学年) 奖励名额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 9 二等 0.8 16 三等 0.4 33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2 4 三、评审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长大校发【2020】89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执行。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在《化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了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采取学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11月14-16日,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 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提交给班长,班长汇总后交学院。 2.11月17日-22日,学院组织初评 学院制定评审细则并组织初评,确定获奖初选名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时将有关汇总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3.11月23日-30日,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ug环球管理 2022年11月14日
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89号)和《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制定了《化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现将化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学校、无故欠缴学费、违纪违规等明确规定不能参评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1.2020级、2021级研究生奖励标准及名额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
(万元/学年)
奖励名额
(2020级)
(2021级)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
6
5
二等
0.8
15
三等
0.4
29
博士研究生
1.2
2
3
2.2021级研究生奖励标准及名额
9
16
33
4
三、评审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长大校发【2020】89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执行。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在《化工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了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采取学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11月14-16日,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
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提交给班长,班长汇总后交学院。
2.11月17日-22日,学院组织初评
学院制定评审细则并组织初评,确定获奖初选名单,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时将有关汇总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3.11月23日-30日,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ug环球管理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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