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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9 00:00:00阅读次数:
化工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我院勤工助学活动的统一管理与协调,促进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我院经济困难的同学能利用课余时间,自强自立,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用以改善学习条件和生活条件。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的设置种类、原则 第一条 勤工助学岗位按时间划分为固定型岗位和临时型岗位。其中固定型包括:劳务型、科技助理型、助理型;临时型岗位是因工作需要临时设置岗位。 第二条 勤工助学岗位每学期进行调整,每月25日进行一次岗位报酬核算。 第三条 我院家庭贫困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写书面申请在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章 勤工助学申请条件 第四条 1、家庭贫困 ,经济困难; 2、学习刻苦, 成绩较好; 3、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4、服从管理, 遵守纪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期不安排参加学院勤工助学岗位。 1、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上学期有两门以上重修者; 3、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者; 4、无故经常有旷课行为者。 第四章 申请上岗程序 第六条 本人写书面申请,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格,班主任初审签字后,由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确定勤工俭学名单。 第五章 考核及酬金发放 第七条 工作考核标准; 1、遵守劳动纪律,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完成岗位所规定的任务; 2、由用人部门对上岗学生进行考核,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3、学生勤工助学酬金按月考核,按月发放。酬金一般分基本酬金和奖励酬金两部分。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除发基本酬金外,同时发给奖励酬金;对工作不负责任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扣发部分酬金,情节严重的,扣发全部酬金,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4、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酬金发放 岗位设置 需求 工作性质 工作时 酬金标准 基本酬金 奖励酬金 院办公室助理 2 固定型 1月 100-120 20 教学办助理 2 固定型 1月 100-120 20 学工办助理 6 固定型 1月 100-120 20 网络助理 4 固定型 1月 100-120 20 宿舍管理助理 12 固定型 1月 80 20 劳务型 10 临时型 1小时 8 科技型 10 临时型 1小时 10 助理型 10 临时型 1小时 8 化工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06、9、1 (请同学们下周一上交申请) 申请表下载
化工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我院勤工助学活动的统一管理与协调,促进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我院经济困难的同学能利用课余时间,自强自立,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用以改善学习条件和生活条件。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的设置种类、原则
第一条 勤工助学岗位按时间划分为固定型岗位和临时型岗位。其中固定型包括:劳务型、科技助理型、助理型;临时型岗位是因工作需要临时设置岗位。
第二条 勤工助学岗位每学期进行调整,每月25日进行一次岗位报酬核算。
第三条 我院家庭贫困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写书面申请在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章 勤工助学申请条件
第四条
1、家庭贫困 ,经济困难;
2、学习刻苦, 成绩较好;
3、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4、服从管理, 遵守纪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期不安排参加学院勤工助学岗位。
1、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上学期有两门以上重修者;
3、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者;
4、无故经常有旷课行为者。
第四章 申请上岗程序
第六条 本人写书面申请,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格,班主任初审签字后,由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确定勤工俭学名单。
第五章 考核及酬金发放
第七条 工作考核标准;
1、遵守劳动纪律,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完成岗位所规定的任务;
2、由用人部门对上岗学生进行考核,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3、学生勤工助学酬金按月考核,按月发放。酬金一般分基本酬金和奖励酬金两部分。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除发基本酬金外,同时发给奖励酬金;对工作不负责任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扣发部分酬金,情节严重的,扣发全部酬金,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4、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酬金发放
岗位设置
需求
工作性质
工作时
酬金标准
基本酬金
奖励酬金
院办公室助理
2
固定型
1月
100-120
20
教学办助理
学工办助理
6
网络助理
4
宿舍管理助理
12
80
劳务型
10
临时型
1小时
8
科技型
助理型
化工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06、9、1
(请同学们下周一上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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