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1号 电话:0716-8060650
发布时间:2022-07-11 09:55:58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长江大学化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的通知,结合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根据《长江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长大校发〔2022〕61号)相关安排,我院化学(师范)专业正式启动2023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 2022年7月10日上午,我院在14教西303会议室召开化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启动会。党委书记刘桂生、院长颜学敏、党委副书记李秋果、副院长吴爱斌、副院长兼实验中心主任黄河出席会议,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参加了会议。 首先,吴爱斌副院长对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化学(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专业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工作职责,对申请书撰写、支撑材料准备、课程教学大纲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自评报告撰写等方面也做了详细要求。接着,与会教师针对专业认证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颜学敏院长指出,要准确把握认证标准及要求,加强学习培训;落实分工负责,将各类指标分解到人、落实到事,将专业认证作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抓手;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化学(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 刘桂生书记强调,专业认证工作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为契机,把握机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通过师范专业认证推动学院人才培养的水平和效能。 最后,专业负责人舒文明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努力做好专业认证工作,为学院的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长江大学化学(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的通知,结合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根据《长江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长大校发〔2022〕61号)相关安排,我院化学(师范)专业正式启动2023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
2022年7月10日上午,我院在14教西303会议室召开化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启动会。党委书记刘桂生、院长颜学敏、党委副书记李秋果、副院长吴爱斌、副院长兼实验中心主任黄河出席会议,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参加了会议。
首先,吴爱斌副院长对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化学(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专业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工作职责,对申请书撰写、支撑材料准备、课程教学大纲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自评报告撰写等方面也做了详细要求。接着,与会教师针对专业认证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颜学敏院长指出,要准确把握认证标准及要求,加强学习培训;落实分工负责,将各类指标分解到人、落实到事,将专业认证作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抓手;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好化学(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
刘桂生书记强调,专业认证工作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为契机,把握机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通过师范专业认证推动学院人才培养的水平和效能。
最后,专业负责人舒文明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努力做好专业认证工作,为学院的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
上一篇:用人单位对长江大学化学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调研
下一篇:田永红教授应邀到我院作认证工作经验交流